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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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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实施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苏民安发[2012]53”、“苏民安[2014]19”以及“苏民安[2015]18”文件精神,紧紧围绕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的工作要点,以提高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质量为核心确保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招生措施

学校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向全市宣传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的优惠政策,使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政策家喻户晓。在各乡镇街道主干道张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发放《招生简章》和《报名指南》等活动,介绍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措施以及职业技能培训的好处。学院在全市各县区民政局设点宣传,对退役士兵进行现场解释、答疑;组织报名人员参观学院实训场所,观摩学院办学成果。

学校在全市各县、区均设招生小组,在全院教职工中选聘招生小组组长和成员。学院鼓励有招生优势的教职工申请加入招生小组,抓住退役士兵到民政局办理报到手续的有利时机,开展培训报名工作。

二、 培训实施

(一) 专业设置

学校按照与省民政厅签订的中标协议,开设汽车维修与装潢、建筑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财会与营销和中餐烹饪等5个专业。

(二)培训学制

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学制2年,学员修完所有课程后,由市人社局颁发技师学院中级班毕业证书。

(三)管理模式

1.实行退役士兵教育培训项目负责人制。由全体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班主任和管理人员投票选举出一名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强且熟练认真、能担当重任把退役士兵培训工作做得更好的退役士兵班主任或管理人员作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项目负责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由项目负责人全权管理,其他班主任和管理人员积极配合项目负责人。

2.实行班主任包干制。从退役士兵按专业分班以后,班主任负责联系学员参加开班典礼,督查学员的日常上课和技能训练,指导学员的顶岗实习和创业就业工作。

三、培训主要工作

(一)提高到课率

    1.加强和优化教学管理,是提高学员到课率,提高学员学习兴趣的保证,根据各专业教学大纲的的要求,对学员的基本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进行合理教学,做到有目标、有针对性、有成效和让学员满意。

2.制订好计划,各专业课程应根据该专业教学大纲的要求制订好制订教学计划,并严格按规定的统一进度教学

3.严格教学秩序,学员必须严格按照作息时间表,不迟到、不早退,坚决杜绝旷课现象。各科教师要做好学员到课率的检查统计,全面落实每位学员的到课率情况。实践课要做到每位学员参与和动手练习。

(二)保证“双证”获取率

1.培训第一年完成专业理论教学,组织学员参加技能集训并考工,进一步提高中级工过关率。

2.培训第二学年顶岗实习结束后就举办毕业考试,并与市人社局协商,即时为学员办理毕业证书。

(三)就业和创业指导

1.加强就业指导

  在两年培训期间,尽可能多的开设就业指导课,帮助退役士兵改变就业理念,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2.面向社会需求,积极推荐就业

  与本地大型知名企业合作,采取订单培养保证退役士兵优质高位就业。并通过举行专场招聘会等多种渠道,积极指导、帮助并优先推荐退役士兵学员就业。

3.培训期间开设SYB和网络创业课程

提升退役士兵学员创业方面的认识,宣传创业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积极促进退役士兵转变就业观念。

四、经费保障

为保证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关于印发《全省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民安[2014]19)的文件要求,学校合理利用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财政专项资金,及时预筹费用保证以下各项开支:

(一) 学员生活补助费

参加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的退役士兵学员,每人每年的

生活补助费为3500元,补助期限为2年。

(二) 学员学习驾驶费用

为鼓励退役士兵学员积极报名参加学院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学校对优秀的退役士兵学员补贴学习驾驶费用。具体为四方驾校学习C1照全额补贴,其他驾校学习补贴3100元/人。

(三) 学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

   按照省民政厅文件要求,学院需为退役士兵学员购买在培2年期间里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费用从学杂费中指出。

(四) 教师的讲课费

向承担课务的教师发放一定的讲课费。讲课费标准分别为省级专家600元/课时、市级专家200元/课时、区级专家100元/课时、本校教师50元/课时。

(五)班主任费

学校根据退役士兵所选专业进行编班,原则上45人编为一个班,安排一名班主任。学校向班主任支付班主任费300元/月。

(六)培训资料费

培训资料费包括:购买相应的教材费、学习用品费、办公耗材费、资料印制及证书工本费等。

(七)招生经费

招生期间,给予本校招生人员解决交通费、工作餐费和住宿费,按照相关规定据实报销,给予外聘人员提供工作餐和招生劳务费。

(八)其他费用

在培训过程中产生的技能鉴定费、实习实验材料费、条幅靠牌制作费、广告宣传费、学员参观实习交通费、学员照片冲洗费、教师交通费食宿费等。

在需要开支所需费用的前两周,由培训部向院领导提交预算报告,报告审批后,由财审处、招采办等相关部门配合做好相关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