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系部动态
德育工作
教学工作
教育科研
专业建设
社团活动
普职融通
返回主站
搜索
专业建设
2021年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方案(2)
首页 > 专业建设

  2021年江苏中职学业水平技能考试宿迁考区

  宿豫中等专业学校考点

  

  

  考

  

  务

  

  方

  

  案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2021年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宿豫中等专业学校考点领导机构

  

  一、考点主任:刘后举

  副 主 任:殷亮、胡德斌、马文振

  主考: 孙玉林

  副主考:杨仓军、陈树国、王淼、贺广梅、闫长领、王东山、马向阳

  二、考风考纪组

  组长:赵军

  成员:张勇

  三、考务宣传、接待组

  组长:马文峰

  成员:办公室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袁青

  成员:王守政、王亚政、闫根磊、陈茂龙

  五、安全防疫组

  组长:李建

  组员:张佰和、医生1名

  

  

  2021年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组织机构

  一、宿豫中等专业学校机电工程系组织机构

  

          1.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 杨仓军

  副组长: 陆星     电话:13851368173

  2.考试现场组

  组    长:

  考务协调:

  现场支持:

  机械加工技术:

  数控技术应用:

  机电技术应用:

  候考组织:

  志愿者:

  3.考务及宣传报道组

  组    长:

  组    员:

  4.后勤保障及安全防疫组

  组    长:

  组    员:

  

  

  

  5.考试具体安排(时间段具体到每一场次的时间,表格增减根据实际需要调整)

  

  专业

  考试项目

  日期

  时间

  人数

  考试地点

  考评员(监考老师)

  现场支持

  机械加工技术

  机械CAD绘图

  2021.11.16

  8:00-10:00

  

  

  

  

  

  

  

  10.00-12:00

  

  

  

  

  

  

  

  

  

  

  

  

  

  

  

  

  

  

  

  

  

  

  

  

  

  

  

  

  

  

  

  

  

  

  

  

  

  

  

  

  

  

  

  

  

  二、宿豫中等专业学校汽车工程系组织机构

  

   1.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 陈树国

  副组长: 陈科研     电话:

  2.考试现场组

  组    长:

  考务协调:

  现场支持:

  汽车运用与维修:

  汽车车身修复:

  汽车美容与装潢:

  候考组织:

  志愿者:

  3.考务及宣传报道组

  组    长:

  组    员:

  4.后勤保障及安全防疫组

  组    长:

  组    员:

  5.考试具体安排(时间段具体到每一场次的时间,表格增减根据实际需要调整)

  

  专业

  考试项目

  日期

  时间

  人数

  考试地点

  考评员(监考老师)

  现场支持

  

  

  2021.11.16

  8:00-10:00

  

  

  

  

  

  

  

  10.00-12:00

  

  

  

  

  

  

  

  

  

  

  

  

  

  

  

  

  

  

  

  

  

  

  

  

  

  

  

  

  

  

  

  

  

  

  

  

  

  

  

  

  

  

  

  

  

  三、宿豫中等专业学校电子商务系组织机构

  

   1.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贺广梅

  副组长: 陆源     电话:

  2.考试现场组

  组    长:

  考务协调:

  现场支持:

  计算机应用:

  计算机网络技术:

  会计:

  会计电算化:

  数字媒体技术应用:

  候考组织:

  志愿者:

  3.考务及宣传报道组

  组    长:

  组    员:

  4.后勤保障及安全防疫组

  组    长:

  组    员:

  5.考试具体安排(时间段具体到每一场次的时间,表格增减根据实际需要调整)

  

  专业

  考试项目

  日期

  时间

  人数

  考试地点

  考评员(监考老师)

  现场支持

  

  

  2021.11.16

8:00-

 10:00

  

  

  

  

  

  

  

  10.00-12:00

  

  

  

  

  

  

  

  

  

  

  

  

  

  

  

  

  

  

  

  

  

  

  

  

  

  

  

  

  

  

  

  

  

  

  

  

  

  

  

  

  

  

  

  

  

  四、宿豫中等专业学校幼师艺术系组织机构

  

   1.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 王淼

  副组长: 王琰     电话:

  2.考试现场组

  组    长:

  考务协调:

  现场支持:

  音    乐:

  美术绘画:

  候考组织:

  志愿者:

  3.考务及宣传报道组

  组    长:

  组    员:

  4.后勤保障及安全防疫组

  组    长:

  组    员:

  5.考试具体安排(时间具体到每一场次的时间,表格增减根据实际需要调整)

  

  专业

  考试项目

  日期

  时间

  人数

  考试地点

  考评员(监考老师)

  现场支持

  

  

  2021.11.16

8:00-

10:00

  

  

  

  

  

  

  

  10.00-12:00

  

  

  

  

  

  

  

  

  

  

  

  

  

  

  

  

  

  

  

  

  

  

  

  

  

  

  

  

  

  

  

  

  

  

  

  

  

  

  

  

  

  

  

  

  

  五、宿豫中等专业学校旅游管理系组织机构

  

   1.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 闫长领

  副组长: 丁  铁     电话:

  2.考试现场组

  组    长:

  考务协调:

  现场支持:

  酒店服务与管理:

  旅游服务与管理:

  中餐烹饪:

  西餐烹饪:

  候考组织:

  志愿者:

  3.考务及宣传报道组

  组    长:

  组    员:

  4.后勤保障及安全防疫组

  组    长:

  组    员:

  5.考试具体安排(时间具体到每一场次的时间,表格增减根据实际需要调整)

  

  专业

  考试项目

  日期

  时间

  人数

  考试地点

  考评员(监考老师)

  现场支持

  

  

  2021.11.16

  8:00-10:00

  

  

  

  

  

  

  

  10.00-12:00

  

  

  

  

  

  

  

  

  

  

  

  

  

  

  

  

  

  

  

  

  

  

  

  

  

  

  

  

  

  

  

  

  

  

  

  

  

  

  

  

  

  

  

  

  

  

  六、宿豫中等专业学校综高一部组织机构

  

  1.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 王东山

  副组长: 胡士乐     电话:

  2.考试现场组

  组    长:

  考务协调:

  现场支持:

  现代农艺技术:

  食品生物工艺:

  化学工艺:

  建筑工程施工:

  服装设计与工艺:

  市场营销:

  候考组织:

  志愿者:

  3.考务及宣传报道组

  组    长:

  组    员:

  4.后勤保障及安全防疫组

  组    长:

  组    员:

  5.考试具体安排(时间具体到每一场次的时间,表格增减根据实际需要调整)

  

  专业

  考试项目

  日期

  时间

  人数

  考试地点

  考评员(监考老师)

  现场支持

  化学工艺

  溶液配制和水样PH值测定

  2021.11.16

  

  8:30-10:00

  12

  大学生活动中心北楼五楼(502、504)

  赵燕霞、余家芳、孙雨、张国红、朱利华、刘厚堂

  苗礼梅、徐小亮

  化学工艺

  10.30-12:00

  13






  化学工艺

  13:30-15:00

  7






  食品生物工艺

  13:30-15:00

  6






  食品生物工艺

  15:30-17:00

  13






  

  

  

  

  

  

  

  

  

  

  

  

  

  

  

  

  

  附件1 :

  考场规则

  1.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它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设备、图纸、工件毛坯或工件等物品进入考场。不得将食物、饮用水等液体饮料带入考场。

  4.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工位),将《准考证》等证件放置在监考员指定的地方以便核验。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5.不到规定的开考时间,考生不得开始答题或进行操作。

  6.迟到超过15分钟者,不准进入参加当场考试。开考30分后经监考员同意,方可交卷(考件)离场。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7.考生在试卷、答题纸的密封线外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及考件上做任何标记。

  8.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须规范安全操作,并保管好答卷(考件),如因考生违章操作或保管不善,导致事故或答卷(考件)损毁、丢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9.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考件),不准离开自己的工位。

  10.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试卷、工件、元器件等考试用品不准带走。

  11.考生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违反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附件2:

  考生守则

  1.考前30分钟,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冒名顶替。除考试规定允许携带的工具外,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掌上电脑)及食品饮料、图纸、工件、工件毛坯等物品进入考场,否则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且考场不负责保管。食品及饮用水等饮料不能带入考场,严禁使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

  2.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30分后经监考员同意,方可交卷(考件)离场。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周围逗留。

  3.考生不得在试卷(考件)的任何部位做任何与考试无关的标记。对违规者视具体情况作扣分或作弊处理。

  4.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或帮助他人抄袭,不准离开自己工位,不准交换试卷(考件),不准将试卷、考件、备用元器件等考试用品带出考场,考试结束后严禁不按操作规程操作仪器设备。

  5.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6. 考试中因自身操作不当造成自身伤害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7. 对违反考试规定者,由考点监察组查实违规情节及有关违规材料,经考点主考审核后,报机电专委会,专委会汇总后报学考办,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附件3:

  监考员职责

  1. 在主考领导下,在每场考试中核验考生证件,组织考生有序进退考场,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维护考场秩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 考前、考后检查清理考场。

  3. 领取、核对、发放试卷,回收、整理、清点试卷、答卷、考件。考试过程中及考试结束时注意防止考生将试卷、单元电路、元器件等考试用品带出考场,确保其数量准确无误。

  4. 考生进入考场时,提醒考生所携带物品要符合规定要求。

  5. 开考前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宣读《考场规则》及考试注意事项,检查考生所携带物品是否符合规定,核对考生证件。

  6. 监督考生按规定答题(操作),制止考场违纪、舞弊行为,收集有关违纪、舞弊行为的证据,并报请主考或副主考处理;按规定处理缺考试卷(考件),将有关考生的缺考和违纪、舞弊情况记入《机电类技能考试考场情况登记表》。

  7. 考试中如发现考场异常情况,首先要稳定考生情绪,维护好考场秩序,通过场外总监考向主考报告,查明情况及时处理。

  8. 考试过程中,制止除本考场考生和主考、巡考员、监考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

  9. 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精力集中,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擅自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手机等)进入考场,不擅离职守,不吸烟,不阅读书报,不打瞌睡、聊天、谈笑,不抄题、做题、念题;不暗示、查看考生答题或有其他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行为;不得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考试期间,不得已任何理由将试题、答卷(考件)、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

  10.场外监考员负责指定考场与主考的联络工作,协助处理偶发事件;监督、指导、协助场内监考员工作;制止所负责考场的监考人员以及考场外的违规行为;制止无关人员进入考试区域警戒线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