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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党群之窗 > 纪检监察

清风守纪109

2018-03-19 00:00:00

1. 廉政语录

与民共其乐者,人必忧其忧;与民同其安者,人必拯其危。——《三国志·魏书·曹昂等传》注引

2. 让反腐败斗争在法治轨道行稳致远——透视监察法草案

焦点之二:为何成立监察委——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说明》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求相比,我国的监察体制机制存在着明显不适应问题。一是监察范围过窄;二是反腐败力量分散;三是体现专责和集中统一不够。

监察法草案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国家实行监察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