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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融合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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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宿豫中等专业学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项目建设阶段性成果

  

  时间

  完成项目

  备注

  2020.09

  校园馆整体改建

  新摄影中心投入使用,5G体验馆,图书角建成使用(附件1)

  2021.03

  宏月小象入驻京东馆

  形成电子商务美工实习实训基地(附件2)

  

  2021.05

  冠龙礼品入驻京东馆

  形成电子商务店铺运营实习实训基地(附件2)

  

  2021.06

  京东6.18

  

  产教融合实训(附件3)

  

  

  

  

  

  

  附件附后:

  附件1:产教融合“京东馆”新场景

  完成校园馆建设(新摄影中心、5G体验馆、图书角等)。

  http://www.sqjsxy.com/upload/2021-03/2103261409627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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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Users\yuan\AppData\Local\Temp\WeChat Files\000473a3e9bca763ee53a72c7d672c7.jpg

  

  

  

  

  

  

  

  

  

  http://www.sqjsxy.com/upload/2021-03/21032614099464.jpg

  C:\Users\yuan\AppData\Local\Temp\WeChat Files\ccbf97e6265ab9aeaefb3400824e24a.jpg

  

  附件2:

  产教融合——京东馆宏月小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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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入校合作协议书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议书

  甲方:宿迁技师学院

  乙方:宿迁市宏月小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为落实《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 号)、《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办法》(教职成〔2018〕1 号)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48 号)、《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 号)和《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省人大〔2019〕18 号)等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职业学校推动地方产业发展的作用,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开展深层次产教融合、建立稳定校企合作关系,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合作原则

  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产学共赢、协同发展

  二、合作内容

  (一)宿迁市宏月小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月小象),为学校师生提供企业实践岗位,帮助师生学习市场前沿技术,提供企业信息资源作为学校教学资源,实现资源共享。

  (二)宏月小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Adobe Photoshop、Adobe Illustrator、CroeDRAW等软件的教学,确保学生能够熟练使用上述操作软件。

  (三)宏月小象在校成立“产教融合工作室”,企业入驻不低于四名职工在工作室工作,每位职工配备至少两个工位,供职工和学生一对一教学。

  (四)引入宏月小象“职工星级认定标准”(另附),对参与学习的学生进行星级认定。确保学生经一个月的实践学习能达到“三星”职工技术水平。

  (五)宏月小象对电子商务专业技能训练和技能大赛提供技术支持。

  (六)学校提供产教融合工作室场地,确保配备桌凳、网络等硬件设施。

  (七)学校秉承服务地方产业的理念,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优先向宏月小象推荐优秀毕业生到企业实习和就业。

  三、合作期限

  初步合作期限为 壹 年,双方可根据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续签合作协议。

  四、其他

  双方的具体合作项目和合作方式,可在本协议的基础上另行签署。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异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宿迁技师学院                    乙方:宿迁市宏月小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电子商务系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2021年4月8日                       2021年4月8日

  

  产教融合——京东馆冠龙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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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议书

  甲方:宿迁技师学院

  乙方:宿迁市冠龙礼品有限公司

  为落实《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 号)、《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办法》(教职成〔2018〕1 号)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48 号)、《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 号)和《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省人大〔2019〕18 号)等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职业学校推动地方产业发展的作用,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开展深层次产教融合、建立稳定校企合作关系,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合作原则

  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产学共赢、协同发展

  二、合作内容

  电子商务专业人才联合培养。

  三、合作方式

  (一)在校内成立“产教融合工作室”。工作室场地由学校提供,工作室室内外装修、文化氛围布置由宿迁市冠龙礼品有限公司(简称“冠龙”,下同)负责,工作室内配备至少16个工位。

  (二)产教融合实践技能教学。工作室内常驻4名企业技术能手,负责“师带徒”教学,电子商务系安排专人跟踪管理学生。双方根据岗位技能需求涉及培养课程模块及培养时间,对“学徒制”班级所有学生进行分组交叉教学,学年内完成实训教学任务。

  (三)企业优先为学校师生提供企业实践岗位,帮助师生学习市场前沿技术,提供企业信息资源作为学校教学资源,实现资源共享。

  (四)双方共同建设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课程,邀请企业管理精英、技能骨干、创业成功者来校举办“创业大讲堂”,担任创业导师,指导举办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五)学校秉承服务地方产业的理念,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优先向冠龙礼品推荐优秀毕业生到企业实习和就业。

  四、合作期限

  初步合作期限为 壹 年,双方可根据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续签合作协议。

  五、其他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宿迁技师学院                    乙方:宿迁市冠龙礼品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2021年     月     日                      2021年    月     日

  

  

  

  

  

  

  

  

  

  

  

  

  附件3:

  产教融合实训——京东馆“京东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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